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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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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年【04】月【21】日
\n\n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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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加入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n\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申请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您”或“开发者”),与哔哩哔哩弹幕网(以下简称“哔哩哔哩”)之间就开放平台中的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以及双方权利义务所订立的法律协议。
\n\n本协议基于《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隐私政策》《创作公约》《社区规则》以及哔哩哔哩发布的相关协议规范(以下统称“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制定,与其不可分割;同时,哔哩哔哩不时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内容也是本协议的一部分,您在使用本服务的同时应遵守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及前述关于开放平台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所有条款。
\n\n哔哩哔哩再次特别提醒,您申请使用本服务应当阅读并充分理解遵守本协议,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相关免除哔哩哔哩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司法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立即停止使用开放平台的相关服务。您使用开放平台的行为将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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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n定义
\n\n1. 开放平台:即哔哩哔哩开放平台,指哔哩哔哩自主研发、运营并提供API接口或其他中立技术支持的平台系统(【https://openhome.bilibili.com】),您可以在开放平台获得哔哩哔哩提供的API接口权限、技术材料等资源,以获得实现批量发布稿件、完善应用程度等功能的服务。
\n\n2. 开发者/您:指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根据哔哩哔哩的指定方式、流程完成开放平台入驻流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者应使用其拥有所有合法资质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的应用接入开放平台并独立承担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n\n3. 关联应用: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绑定并接入本服务的应用程序。开发者应拥有关联应用的所有合法资质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n\n4. 关联UP主: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关联并接入本服务的哔哩哔哩账号。开发者应拥有关联UP主账号的完整使用权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n\n5. 用户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关联UP主和/或其他哔哩哔哩用户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ID、粉丝数、主页访问情况)、关联UP主的稿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稿件源文件、稿件发布数量、弹幕、转评赞情况等)、用户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n\n6. 运营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关联UP主的代理关系、开放平台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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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n入驻程序
\n\n1. 本服务仅向开放平台的开发者提供,如您还未注册成为开发者,请先根据本协议及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提示的规则、流程注册开发者账号并关联应用。为免疑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开发者账号应适用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中有关哔哩哔哩账号的所有条款。
\n\n2.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的要求提供主体证明文件、联系方式、授权书、应用信息等必要资料,您承诺您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n\n哔哩哔哩有权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独立判断是否准予您和/或关联应用使用开放平台,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关联应用。如果您的申请资料发生变化,请立即重新提供或补充提供。
\n\n3. 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的审核行为不应视为哔哩哔哩成为关联应用的共同提供方,也不应视为免除和/或减轻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哔哩哔哩不因审核行为而对开发者和/或关联应用承担任何刑事、民事和行政应尽义务和/或违约责任。
\n\n4. 注册获得的开发者账号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凭证,您应对开发者账号项下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哔哩哔哩在内的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如因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哔哩哔哩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您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n\n5. 您理解并同意,您仅享有开发者账号的使用权,账号的所有权归哔哩哔哩所有,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出借、转让、售卖、许可他人使用账号。
\n\n6. \n您应当妥善保管开发者账号信息、密码以及其他与开发者账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因您的原因,造成开发者账号信息、资料、数据的变动、灭失或财产损失等,您应立即通知哔哩哔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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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n关联UP主
\n\n1.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要求,向您希望关联的UP主发送关联请求,关联请求中将列明您在关联该UP主后可能获取/使用的所有用户数据、所需的必要授权以及关联应用名称。
\n\n2. UP主确认同意关联后,哔哩哔哩将在相关页面展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并开放相应权限以及技术资源。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显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状态并不视为哔哩哔哩认定或者保证您与关联UP主之间存在任何权属或者授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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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n本服务规则
\n\n1. 您应根据开放平台要求的方式、范围、流程使用本服务,您以及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特别是《创作公约》《社区规则》)及社会公序良俗,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n\n如哔哩哔哩发现您和/或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违反上述约定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发布的内容,哔哩哔哩有权要求修改、不予发布、终止发布相关内容、删除关联应用并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哔哩哔哩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n\n2. 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根据个人数据相关法规规定,仅可在关联UP主明确同意的范围内获取、使用用户数据,并保证采取所有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保护用户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哔哩哔哩隐私政策》。
\n\n3. 您应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运营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超越本协议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采取所有保密制度和措施保护运营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您为保护自有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制度和措施。
\n\n4. 哔哩哔哩有权限制或阻止你获取用户数据、运营数据,经哔哩哔哩和/或实际权利人的要求,您应及时返还并销毁用户数据或运营数据。
\n\n5. 您应在关联应用显著位置提供解绑关联关系、修改或删除用户数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解绑关联关系的,您应及时通知哔哩哔哩解除关联关系;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删除用户数据的,您应确保相关数据已被彻底删除且无法还原。
\n\n6. 开放平台有权就本服务向开发者收取服务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以开放平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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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n开放平台使用守则
\n\n1. 您承诺您未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协议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等)。
\n\n2. 您承诺您具有完整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合法资质以及完全有效且不可撤销的授权。
\n\n3. 如您或关联应用在存在本服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存在其他对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情形,您应承担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
\n\n4. 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等任何自动程序、脚本、软件)和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他人、协助他人获取本服务、开放平台数据、用户数据、运营数据和/或其他与开放平台有关的服务、数据、资源等。
\n\n5. 如关联UP主和/或其他第三方向哔哩哔哩主张与您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侵权、合同违约等)的,应由您负责妥善解决,并保证哔哩哔哩免于遭受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有违反,您应赔偿哔哩哔哩遭受的全部损失。
\n\n如哔哩哔哩认为上述争议已影响到开放平台或哔哩哔哩的正常运营,哔哩哔哩有权介入并按照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进行判定,您在此明确理解并同意认可哔哩哔哩的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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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n知识产权
\n\n1. 在任何情况下,您和/或关联应用不得冒用哔哩哔哩名义,或未经哔哩哔哩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哔哩哔哩”“bilibili”等哔哩哔哩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
\n\n2. 哔哩哔哩对开放平台及其服务和产品中提供的内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页面设计、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本服务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哔哩哔哩所有。
\n\n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哔哩哔哩拥有用户数据和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您不得利用用户数据和/或运营数据实施或变相实施任何形式的推广、营销、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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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n免责声明
\n\n1. 哔哩哔哩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积极有效的本服务支持,但由于技术局限,哔哩哔哩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n\n2. 因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及不可归责于哔哩哔哩的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哔哩哔哩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n\n3. 哔哩哔哩对于非经哔哩哔哩指定途径获得的哔哩哔哩服务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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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n隐私政策
\n\n您理解并同意,哔哩哔哩将按照《哔哩哔哩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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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哔哩哔哩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范以及哔哩哔哩经营策略的变化调整,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协议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公布。
\n\n2. 前述内容一经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内容,同时哔哩哔哩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邮件、站内信、系统通知、平台通知、网站公告等)提醒您更新后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n\n3. 您理解并同意,如存在下述情形,哔哩哔哩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上述权利的行使无期限限制:
\n\n(1) 您与哔哩哔哩经友好协商一致,均同意书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n\n(2) 您和/或关联UP主书面要求哔哩哔哩解除关联UP主与开发者账号的关联关系;
\n\n(3) 您存在或哔哩哔哩经独立判断后认为您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本协议或有损哔哩哔哩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
\n\n(4)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n\n(5) 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n\n(6) 为维护账号与系统安全等紧急情况之需要的;
\n\n(7) 其他可能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n\n4. 当发生前述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时,您认可如下处理方式:
\n\n(1) 立即删除您通过开放平台获取、产生的用户数据以及运营数据(包括包含上述数据的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资料文件或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n\n(2) 解除开发者账号与关联应用和/或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
\n\n(3) 如因您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导致中止或终止的,哔哩哔哩有权视情况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
\n\n(4)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哔哩哔哩另有说明外,哔哩哔哩无须向您和/或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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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n反商业贿赂
\n\n您应确保您及您公司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不得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主体间接地向哔哩哔哩或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主体的管理人员以及一般员工)、以及有权力/权利或有能力影响您与前述主体之间交易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财物及其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现金、股票、股权、旅游、招待、宴请、娱乐活动)。如有违反,哔哩哔哩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及本服务,如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哔哩哔哩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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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它
\n\n1. 如您就本服务与哔哩哔哩另行签署了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n\n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冲突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n\n3.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n\n4.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n\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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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年【05】月【18】日
\n\n生效日期:202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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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加入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n\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申请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您”或“开发者”),与哔哩哔哩弹幕网(以下简称“哔哩哔哩”)之间就开放平台中的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以及双方权利义务所订立的法律协议。
\n\n本协议基于《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隐私政策》《创作公约》《社区规则》以及哔哩哔哩发布的相关协议规范(以下统称“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制定,与其不可分割;同时,哔哩哔哩不时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内容也是本协议的一部分,您在使用本服务的同时应遵守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及前述关于开放平台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所有条款。
\n\n哔哩哔哩再次特别提醒,您申请使用本服务应当阅读并充分理解遵守本协议,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相关免除哔哩哔哩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司法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立即停止使用开放平台的相关服务。您使用开放平台的行为将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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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n定义
\n\n1. 开放平台:即哔哩哔哩开放平台,指哔哩哔哩自主研发、运营并提供API接口或其他中立技术支持的平台系统(【https://openhome.bilibili.com】),您可以在开放平台获得哔哩哔哩提供的API接口权限、技术材料等资源,以获得实现批量发布稿件、完善应用程度等功能的服务。
\n\n2. 开发者/您:指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根据哔哩哔哩的指定方式、流程完成开放平台入驻流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者应使用其拥有所有合法资质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的应用接入开放平台并独立承担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n\n3. 关联应用: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绑定并接入本服务的应用程序。开发者应拥有关联应用的所有合法资质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n\n4. 关联UP主: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关联并接入本服务的哔哩哔哩账号。开发者应拥有关联UP主账号的完整使用权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n\n5. 用户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关联UP主和/或其他哔哩哔哩用户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ID、粉丝数、主页访问情况)、关联UP主的稿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稿件源文件、稿件发布数量、弹幕、转评赞情况等)、用户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n\n6. 运营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关联UP主的代理关系、开放平台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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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n入驻程序
\n\n1. 本服务仅向开放平台的开发者提供,如您还未注册成为开发者,请先根据本协议及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提示的规则、流程注册开发者账号并关联应用。为免疑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开发者账号应适用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中有关哔哩哔哩账号的所有条款。
\n\n2.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的要求提供主体证明文件、联系方式、授权书、应用信息等必要资料,您承诺您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n\n哔哩哔哩有权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独立判断是否准予您和/或关联应用使用开放平台,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关联应用。如果您的申请资料发生变化,请立即重新提供或补充提供。
\n\n3. 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的审核行为不应视为哔哩哔哩成为关联应用的共同提供方,也不应视为免除和/或减轻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哔哩哔哩不因审核行为而对开发者和/或关联应用承担任何刑事、民事和行政应尽义务和/或违约责任。
\n\n4. 注册获得的开发者账号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凭证,您应对开发者账号项下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哔哩哔哩在内的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如因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哔哩哔哩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您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n\n5. 您理解并同意,您仅享有开发者账号的使用权,账号的所有权归哔哩哔哩所有,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出借、转让、售卖、许可他人使用账号。
\n\n6. \n您应当妥善保管开发者账号信息、密码以及其他与开发者账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因您的原因,造成开发者账号信息、资料、数据的变动、灭失或财产损失等,您应立即通知哔哩哔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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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n关联UP主
\n\n1.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要求,向您希望关联的UP主发送关联请求,关联请求中将列明您在关联该UP主后可能获取/使用的所有用户数据、所需的必要授权以及关联应用名称。
\n\n2. UP主确认同意关联后,哔哩哔哩将在相关页面展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并开放相应权限以及技术资源。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显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状态并不视为哔哩哔哩认定或者保证您与关联UP主之间存在任何权属或者授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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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n本服务规则
\n\n1. 您应根据开放平台要求的方式、范围、流程使用本服务,您以及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特别是《创作公约》《社区规则》)及社会公序良俗,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n\n如哔哩哔哩发现您和/或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违反上述约定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发布的内容,哔哩哔哩有权要求修改、不予发布、终止发布相关内容、删除关联应用并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哔哩哔哩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n\n2. 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根据个人数据相关法规规定,仅可在关联UP主明确同意的范围内获取、使用用户数据,并保证采取所有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保护用户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哔哩哔哩隐私政策》。
\n\n3. 您应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运营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超越本协议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采取所有保密制度和措施保护运营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您为保护自有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制度和措施。
\n\n4. 哔哩哔哩有权限制或阻止你获取用户数据、运营数据,经哔哩哔哩和/或实际权利人的要求,您应及时返还并销毁用户数据或运营数据。
\n\n5. 您应在关联应用显著位置提供解绑关联关系、修改或删除用户数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解绑关联关系的,您应及时通知哔哩哔哩解除关联关系;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删除用户数据的,您应确保相关数据已被彻底删除且无法还原。
\n\n6. 开放平台有权就本服务向开发者收取服务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以开放平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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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n开放平台使用守则
\n\n1. 您承诺您未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协议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等)。
\n\n2. 您承诺您具有完整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合法资质以及完全有效且不可撤销的授权。
\n\n3. 如您或关联应用在存在本服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存在其他对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情形,您应承担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
\n\n4. 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等任何自动程序、脚本、软件)和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他人、协助他人获取本服务、开放平台数据、用户数据、运营数据和/或其他与开放平台有关的服务、数据、资源等。
\n\n5. 如关联UP主和/或其他第三方向哔哩哔哩主张与您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侵权、合同违约等)的,应由您负责妥善解决,并保证哔哩哔哩免于遭受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有违反,您应赔偿哔哩哔哩遭受的全部损失。
\n\n如哔哩哔哩认为上述争议已影响到开放平台或哔哩哔哩的正常运营,哔哩哔哩有权介入并按照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进行判定,您在此明确理解并同意认可哔哩哔哩的判定结果。
\n\n\n\n
六、 \n知识产权
\n\n1. 在任何情况下,您和/或关联应用不得冒用哔哩哔哩名义,或未经哔哩哔哩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哔哩哔哩”“bilibili”等哔哩哔哩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
\n\n2. 哔哩哔哩对开放平台及其服务和产品中提供的内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页面设计、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本服务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哔哩哔哩所有。
\n\n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哔哩哔哩拥有用户数据和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您不得利用用户数据和/或运营数据实施或变相实施任何形式的推广、营销、广告行为。
\n\n\n\n
七、 \n免责声明
\n\n1. 哔哩哔哩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积极有效的本服务支持,但由于技术局限,哔哩哔哩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n\n2. 因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及不可归责于哔哩哔哩的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哔哩哔哩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n\n3. 哔哩哔哩对于非经哔哩哔哩指定途径获得的哔哩哔哩服务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或法律责任。
\n\n\n\n
八、 \n隐私政策
\n\n您理解并同意,哔哩哔哩将按照《哔哩哔哩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n\n\n\n\n\n
1. 哔哩哔哩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范以及哔哩哔哩经营策略的变化调整,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协议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公布。
\n\n2. 前述内容一经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内容,同时哔哩哔哩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邮件、站内信、系统通知、平台通知、网站公告等)提醒您更新后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n\n3. 您理解并同意,如存在下述情形,哔哩哔哩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上述权利的行使无期限限制:
\n\n(1) 您与哔哩哔哩经友好协商一致,均同意书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n\n(2) 您和/或关联UP主书面要求哔哩哔哩解除关联UP主与开发者账号的关联关系;
\n\n(3) 您存在或哔哩哔哩经独立判断后认为您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本协议或有损哔哩哔哩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
\n\n(4)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n\n(5) 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n\n(6) 为维护账号与系统安全等紧急情况之需要的;
\n\n(7) 其他可能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n\n4. 当发生前述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时,您认可如下处理方式:
\n\n(1) 立即删除您通过开放平台获取、产生的用户数据以及运营数据(包括包含上述数据的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资料文件或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n\n(2) 解除开发者账号与关联应用和/或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
\n\n(3) 如因您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导致中止或终止的,哔哩哔哩有权视情况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
\n\n(4)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哔哩哔哩另有说明外,哔哩哔哩无须向您和/或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n\n\n\n
十、 \n反商业贿赂
\n\n您应确保您及您公司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不得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主体间接地向哔哩哔哩或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主体的管理人员以及一般员工)、以及有权力/权利或有能力影响您与前述主体之间交易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财物及其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现金、股票、股权、旅游、招待、宴请、娱乐活动)。如有违反,哔哩哔哩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及本服务,如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哔哩哔哩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n\n\n\n
十一、 其它
\n\n1. 如您就本服务与哔哩哔哩另行签署了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n\n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冲突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n\n3.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n\n4.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n\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n\n\n\n
更新日期:2021年【09】月【15】日
\n\n生效日期:2021年【09】月【22】日
\n\n\n
\n\n欢迎您加入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n
\n\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申请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您”或“开发者”),与哔哩哔哩弹幕网(以下简称“哔哩哔哩”)之间就开放平台中的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以及双方权利义务所订立的法律协议。
\n\n本协议基于《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开放平台隐私政策》《创作公约》《社区规则》以及哔哩哔哩发布的相关协议规范(以下统称“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制定,与其不可分割;同时,哔哩哔哩不时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内容也是本协议的一部分,您在使用本服务的同时应遵守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及前述关于开放平台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所有条款。\n
\n\n哔哩哔哩再次特别提醒,您申请使用本服务应当阅读并充分理解遵守本协议,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相关免除哔哩哔哩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司法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立即停止使用开放平台的相关服务。您使用开放平台的行为将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n
\n\n\n\n
一、 \n定义
\n\n1. 开放平台:即哔哩哔哩开放平台,指哔哩哔哩自主研发、运营并提供API接口或其他中立技术支持的平台系统(https://openhome.bilibili.com),您可以在开放平台获得哔哩哔哩提供的API接口权限、技术材料等资源,以获得实现批量发布稿件、完善应用程度等功能的服务。
\n\n2. 开发者/您:指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根据哔哩哔哩的指定方式、流程完成开放平台入驻流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者应使用其拥有所有合法资质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的应用接入开放平台并独立承担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n
\n\n3. 关联应用: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绑定并接入本服务的应用程序。开发者应拥有关联应用的所有合法资质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n
\n\n4. 关联UP主: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关联并接入本服务的哔哩哔哩账号。开发者应拥有关联UP主账号的完整使用权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n\n5. 用户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关联UP主和/或其他哔哩哔哩用户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ID、粉丝数、主页访问情况)、关联UP主的稿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稿件源文件、稿件发布数量、弹幕、转评赞情况等)、用户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n\n6. 运营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关联UP主的代理关系、开放平台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n\n\n\n
二、 \n入驻程序
\n\n1. 本服务仅向开放平台的开发者提供,如您还未注册成为开发者,请先根据本协议及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提示的规则、流程注册开发者账号并关联应用。为免疑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开发者账号应适用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中有关哔哩哔哩账号的所有条款。\n
\n\n2.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的要求提供主体证明文件、联系方式、授权书、应用信息等必要资料,您承诺您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n\n哔哩哔哩有权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独立判断是否准予您和/或关联应用使用开放平台,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关联应用。\n
\n\n3. 如果您的申请资料发生变化,请立即重新提供或补充提供。哔哩哔哩有权对上述资料进行定期审核,如发现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存在疑问,哔哩哔哩有权独立判断是否准予您和/或关联应用继续使用开放平台,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关联应用。
\n \n\n4. 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的审核行为不应视为哔哩哔哩成为关联应用的共同提供方,也不应视为免除和/或减轻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哔哩哔哩不因审核行为而对开发者和/或关联应用承担任何刑事、民事和行政应尽义务和/或违约责任。
\n\n5. 注册获得的开发者账号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凭证,您应对开发者账号项下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哔哩哔哩在内的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如因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哔哩哔哩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您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n
\n\n6. 您理解并同意,您仅享有开发者账号的使用权,账号的所有权归哔哩哔哩所有,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出借、转让、售卖、许可他人使用账号。\n
\n\n7. \n您应当妥善保管开发者账号信息、密码以及其他与开发者账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因您的原因,造成开发者账号信息、资料、数据的变动、灭失或财产损失等,您应立即通知哔哩哔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n\n\n
\n\n三、 \n关联UP主
\n\n1.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要求,向您希望关联的UP主发送关联请求,关联请求中将列明您在关联该UP主后可能获取/使用的所有用户数据、所需的必要授权以及关联应用名称。
\n\n2. UP主确认同意关联后,哔哩哔哩将在相关页面展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并开放相应权限以及技术资源。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显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状态并不视为哔哩哔哩认定或者保证您与关联UP主之间存在任何权属或者授权关系。
\n\n\n\n
四、 \n本服务规则
\n\n1. 您应根据开放平台要求的方式、范围、流程使用本服务,您以及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特别是《创作公约》《社区规则》)及社会公序良俗,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n\n如哔哩哔哩发现您和/或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违反上述约定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发布的内容,哔哩哔哩有权要求修改、不予发布、终止发布相关内容、删除关联应用并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哔哩哔哩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n
\n\n2. 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根据个人数据相关法规规定,仅可在关联UP主明确同意的范围内获取、使用用户数据,并保证采取所有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保护用户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哔哩哔哩隐私政策》。
\n\n3. 您应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运营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超越本协议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采取所有保密制度和措施保护运营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您为保护自有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制度和措施。
\n\n4. 哔哩哔哩有权限制或阻止你获取用户数据、运营数据,经哔哩哔哩和/或实际权利人的要求,您应及时返还并销毁用户数据或运营数据。
\n\n5. 您应在关联应用显著位置提供解绑关联关系、修改或删除用户数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解绑关联关系的,您应及时通知哔哩哔哩解除关联关系;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删除用户数据的,您应确保相关数据已被彻底删除且无法还原,开放平台有权要求您提供相应的操作日志。\n
\n\n6. 开放平台有权就本服务向开发者收取服务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以开放平台公布为准。
\n\n\n\n
五、 \n开放平台使用守则
\n\n1. 您承诺您未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协议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等)。
\n\n2. 您承诺您具有完整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合法资质以及完全有效且不可撤销的授权。
\n\n3. 如您或关联应用在存在本服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存在其他对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情形,您应承担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
\n\n4. 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等任何自动程序、脚本、软件)和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他人、协助他人获取本服务、开放平台数据、用户数据、运营数据和/或其他与开放平台有关的服务、数据、资源等。
\n\n5. 如关联UP主和/或其他第三方向哔哩哔哩主张与您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侵权、合同违约等)的,应由您负责妥善解决,并保证哔哩哔哩免于遭受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有违反,您应赔偿哔哩哔哩遭受的全部损失。\n
\n\n如哔哩哔哩认为上述争议已影响到开放平台或哔哩哔哩的正常运营,哔哩哔哩有权介入并按照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进行判定,您在此明确理解并同意认可哔哩哔哩的判定结果。\n
\n\n\n
\n\n六、 \n知识产权
\n\n1. 在任何情况下,您和/或关联应用不得冒用哔哩哔哩名义,或未经哔哩哔哩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哔哩哔哩”“bilibili”等哔哩哔哩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n
\n\n2. 哔哩哔哩对开放平台及其服务和产品中提供的内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页面设计、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本服务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哔哩哔哩所有。\n
\n\n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哔哩哔哩拥有用户数据和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您不得利用用户数据和/或运营数据实施或变相实施任何形式的推广、营销、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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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n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n\n1. 您应当在内部建立并实际执行完成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政策,通过简洁清晰的描述向关联UP主说明您收集的个人数据类型、收集方式、收集目的、以及与哔哩哔哩或第三方共享数据等数据处理行为。\n 开放平台有权不定期对您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合规情况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或检查。\n
\n\n2. 您应当实施技术上及组织上的安全措施,以保护用户数据、业务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并定期测试此类安全措施的有效性。\n
\n\n3. 您应当协助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对用户数据权利人根据现行的数据保护法规和隐私保护法规行使权利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n
\n\n\n八、 \n免责声明
\n\n1. 哔哩哔哩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积极有效的本服务支持,但由于技术局限,哔哩哔哩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n
\n\n2. 因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及不可归责于哔哩哔哩的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哔哩哔哩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n
\n\n3. 哔哩哔哩对于非经哔哩哔哩指定途径获得的哔哩哔哩服务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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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n隐私政策
\n\n您理解并同意,哔哩哔哩将按照《哔哩哔哩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n\n\n\n \n\n
1. 哔哩哔哩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范以及哔哩哔哩经营策略的变化调整,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协议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公布。\n
\n\n2. 前述内容一经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内容,同时哔哩哔哩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邮件、站内信、系统通知、平台通知、网站公告等)提醒您更新后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n
\n\n3. 您理解并同意,如存在下述情形,哔哩哔哩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上述权利的行使无期限限制:
\n\n(1) 您与哔哩哔哩经友好协商一致,均同意书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n\n(2) 您和/或关联UP主书面要求哔哩哔哩解除关联UP主与开发者账号的关联关系;
\n\n(3) 您存在或哔哩哔哩经独立判断后认为您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本协议或有损哔哩哔哩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
\n\n(4)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n\n(5) 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n
\n\n(6) 为维护账号与系统安全等紧急情况之需要的;
\n\n(7) 其他可能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n\n4. 当发生前述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时,您认可如下处理方式:
\n\n(1) 立即删除您通过开放平台获取、产生的用户数据以及运营数据(包括包含上述数据的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资料文件或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n
\n\n(2) 解除开发者账号与关联应用和/或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
\n\n(3) 如因您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导致中止或终止的,哔哩哔哩有权视情况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n
\n\n(4)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哔哩哔哩另有说明外,哔哩哔哩无须向您和/或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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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n反商业贿赂
\n\n您应确保您及您公司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不得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主体间接地向哔哩哔哩或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主体的管理人员以及一般员工)、以及有权力/权利或有能力影响您与前述主体之间交易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财物及其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现金、股票、股权、旅游、招待、宴请、娱乐活动)。如有违反,哔哩哔哩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及本服务,如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哔哩哔哩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n
\n\n\n
\n\n十二、 其它
\n\n1. 如您就本服务与哔哩哔哩另行签署了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n
\n\n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冲突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n
\n\n3.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n
\n\n4.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n\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2年【07】月【22】日
\n\n生效日期:2022年【07】月【29】日
\n\n欢迎您加入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申请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您”或“开发者”),与哔哩哔哩弹幕网(以下简称“哔哩哔哩”)之间就开放平台中的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以及双方权利义务所订立的法律协议。
本协议基于《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开放平台隐私政策》《创作公约》《社区规则》以及哔哩哔哩发布的相关协议规范(以下统称“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制定,与其不可分割;同时,哔哩哔哩不时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内容也是本协议的一部分,您在使用本服务的同时应遵守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及前述关于开放平台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所有条款。
哔哩哔哩再次特别提醒,您申请使用本服务应当阅读并充分理解遵守本协议,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相关免除哔哩哔哩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司法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立即停止使用开放平台的相关服务。您使用开放平台的行为将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一、 \n定义
1. 开放平台:即哔哩哔哩开放平台,指哔哩哔哩自主研发、运营并提供API接口或其他中立技术支持的平台系统(https://member.bilibili.com/open),您可以在开放平台获得哔哩哔哩提供的API接口权限、技术材料等资源,以获得实现批量发布稿件、完善应用程度等功能的服务。
2. 开发者/您:指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根据哔哩哔哩的指定方式、流程完成开放平台入驻流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者应使用其拥有所有合法资质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的应用接入开放平台并独立承担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 关联应用: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绑定并接入本服务的应用程序。开发者应拥有关联应用的所有合法资质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4. 关联UP主:指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关联并接入本服务的哔哩哔哩账号。开发者应拥有关联UP主账号的完整使用权或已获得合法的运营授权。
5. 用户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关联UP主和/或其他哔哩哔哩用户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ID、粉丝数、主页访问情况)、关联UP主的稿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稿件源文件、稿件发布数量、弹幕、转评赞情况等)、关联UP主的其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字钱包、数字藏品等)、用户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6. 运营数据:指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关联UP主的代理关系、开放平台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等。
二、 \n入驻程序
1. 本服务仅向开放平台的开发者提供,如您还未注册成为开发者,请先根据本协议及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提示的规则、流程注册开发者账号并关联应用。为免疑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开发者账号应适用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中有关哔哩哔哩账号的所有条款。
2.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的要求提供主体证明文件、联系方式、授权书、应用信息等必要资料,您承诺您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哔哩哔哩有权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独立判断是否准予您和/或关联应用使用开放平台,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关联应用。
3. 如果您的申请资料发生变化,请立即重新提供或补充提供。哔哩哔哩有权对上述资料进行定期审核,如发现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存在疑问,哔哩哔哩有权独立判断是否准予您和/或关联应用继续使用开放平台,或从开放平台中删除关联应用。
4. \n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的审核行为不应视为哔哩哔哩成为关联应用的共同提供方,也不应视为免除和/或减轻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哔哩哔哩不因审核行为而对开发者和/或关联应用承担任何刑事、民事和行政应尽义务和/或违约责任。
5. \n注册获得的开发者账号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凭证,您应对开发者账号项下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哔哩哔哩在内的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如因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哔哩哔哩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您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 \n您理解并同意,您仅享有开发者账号的使用权,账号的所有权归哔哩哔哩所有,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出借、转让、售卖、许可他人使用账号。
7. \n您应当妥善保管开发者账号信息、密码以及其他与开发者账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因您的原因,造成开发者账号信息、资料、数据的变动、灭失或财产损失等,您应立即通知哔哩哔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 \n关联UP主
1. 您应根据哔哩哔哩要求,向您希望关联的UP主发送关联请求,关联请求中将列明您在关联该UP主后可能获取/使用的所有用户数据、所需的必要授权以及关联应用名称。
2. UP主确认同意关联后,哔哩哔哩将在相关页面展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并开放相应权限以及技术资源。您理解并确认,哔哩哔哩显示您与关联UP主的关联状态并不视为哔哩哔哩认定或者保证您与关联UP主之间存在任何权属或者授权关系。
四、 \n本服务规则
1. 您应根据开放平台要求的方式、范围、流程使用本服务,您以及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特别是《创作公约》《社区规则》)及社会公序良俗,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如哔哩哔哩发现您和/或关联应用发布的内容违反上述约定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发布的内容,哔哩哔哩有权要求修改、不予发布、终止发布相关内容、删除关联应用并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哔哩哔哩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 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根据个人数据相关法规规定,仅可在关联UP主明确同意的范围内获取、使用用户数据,并保证采取所有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保护用户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哔哩哔哩隐私政策》。
3. 您应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产生的运营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超越本协议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采取所有保密制度和措施保护运营数据,保护水平不应低于您为保护自有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制度和措施。
4. 哔哩哔哩有权限制或阻止你获取用户数据、运营数据,经哔哩哔哩和/或实际权利人的要求,您应及时返还并销毁用户数据或运营数据。
5. 您应在关联应用显著位置提供解绑关联关系、修改或删除用户数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解绑关联关系的,您应及时通知哔哩哔哩解除关联关系;用户数据权利人要求删除用户数据的,您应确保相关数据已被彻底删除且无法还原,开放平台有权要求您提供相应的操作日志。
6. 开放平台有权就本服务向开发者收取服务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以开放平台公布为准。
五、 \n开放平台使用守则
1. 您承诺您未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协议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等)。
2. 您承诺您具有完整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合法资质以及完全有效且不可撤销的授权。
3. \n如您或关联应用在存在本服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存在其他对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情形,您应承担哔哩哔哩和/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
4. \n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等任何自动程序、脚本、软件)和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他人、协助他人获取本服务、开放平台数据、用户数据、运营数据和/或其他与开放平台有关的服务、数据、资源等。
5. \n如关联UP主和/或其他第三方向哔哩哔哩主张与您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侵权、合同违约等)的,应由您负责妥善解决,并保证哔哩哔哩免于遭受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有违反,您应赔偿哔哩哔哩遭受的全部损失。
如哔哩哔哩认为上述争议已影响到开放平台或哔哩哔哩的正常运营,哔哩哔哩有权介入并按照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进行判定,您在此明确理解并同意认可哔哩哔哩的判定结果。
六、 \n知识产权
1. 在任何情况下,您和/或关联应用不得冒用哔哩哔哩名义,或未经哔哩哔哩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哔哩哔哩”“bilibili”等哔哩哔哩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
2. 哔哩哔哩对开放平台及其服务和产品中提供的内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页面设计、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本服务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哔哩哔哩所有。
3. \n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哔哩哔哩拥有用户数据和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您不得利用用户数据和/或运营数据实施或变相实施任何形式的推广、营销、广告行为。
七、 \n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1. \n您应当在内部建立并实际执行完成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政策,通过简洁清晰的描述向关联UP主说明您收集的个人数据类型、收集方式、收集目的、以及与哔哩哔哩或第三方共享数据等数据处理行为。
开放平台有权不定期对您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合规情况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或检查。
2. 您应当实施技术上及组织上的安全措施,以保护用户数据、业务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并定期测试此类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3. 您应当协助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对用户数据权利人根据现行的数据保护法规和隐私保护法规行使权利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
4. \n您应当仅限本协议目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5. \n如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涉及将数据传输给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商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交互,应当与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商达成单独的协议,来满足数据(包括业务数据和个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6. \n如您涉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和/或地区传输用户数据及其他重要数据(包括远程访问境内数据的情形),您应在向境外传输数据前书面告知开放平台、并取得开放平台事先书面同意;如数据涉及个人信息,您应独立告知个人、获得个人单独同意,并自行完成该等数据的出境安全自评估和政府评估(如适用)。
7. \n您对数据的保存和处理期限不应超过为实现申请入驻开放平台和/或开发者账号运营管理之目的所必要的期限,除非根据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数据保留期限有特殊约定。
8. \n您应自行负责监管机构的任何请求或调查,并对哔哩哔哩在同等情形下提供合理协助。
9. \n未经哔哩哔哩事先书面许可,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关联公司等)在任何时间承诺不向第三方泄露用户数据和运营数据的任何部分。除合作目的外,您承诺不使用任何方式留存开放平台数据且不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媒体/媒介、在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地传播、复制、使用或泄露任何开放平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拷贝、抄写、拍照、录屏等。本项承诺不适用于法律法规授权而访问数据的第三方。
10. \n你应对数据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遇第三方网络攻击导致的网络瘫痪、数据泄露等)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任何数据安全事件,开发者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若因您或您委托第三方的原因导致开发平台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泄露),或在知悉与开发平台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或数据泄露时,您应当:
(1) \n立刻(最迟不晚于24小时)书面通知开放平台,通知内容应当包括:(i)该数据安全事件的性质,包括其涉及的个人信息及其他信息的种类、规模;(ii)该数据安全事件可能的后果;(iii)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
(2) \n协助开放平台调查、处理该类数据安全事件,以满足相关法律要求;
(3) \n向开放平台提供必要的记录、文档、日志、数据报告以及开放平台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4) \n依照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5) \n遵守适用数据保护法律及与开放平台的进一步协商,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向个人信息主体的告知义务(如数据安全事件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八、 \n免责声明
1. \n哔哩哔哩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积极有效的本服务支持,但由于技术局限,哔哩哔哩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2. \n因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及不可归责于哔哩哔哩的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哔哩哔哩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 \n哔哩哔哩对于非经哔哩哔哩指定途径获得的哔哩哔哩服务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或法律责任。
九、 \n隐私政策
您理解并同意,哔哩哔哩将按照《哔哩哔哩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1. \n哔哩哔哩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范以及哔哩哔哩经营策略的变化调整,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协议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公布。
2. \n前述内容一经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内容,同时哔哩哔哩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邮件、站内信、系统通知、平台通知、网站公告等)提醒您更新后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3. \n您理解并同意,如存在下述情形,哔哩哔哩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上述权利的行使无期限限制:
(1) 您与哔哩哔哩经友好协商一致,均同意书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 您和/或关联UP主书面要求哔哩哔哩解除关联UP主与开发者账号的关联关系;
(3) 您存在或哔哩哔哩经独立判断后认为您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本协议或有损哔哩哔哩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
(4)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5) 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6) 为维护账号与系统安全等紧急情况之需要的;
(7) 其他可能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4. \n当发生前述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时,您认可如下处理方式:
(1) 立即删除您通过开放平台获取、产生的用户数据以及运营数据(包括包含上述数据的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资料文件或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2) 解除开发者账号与关联应用和/或关联UP主的关联关系;
(3) 如因您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书面协议导致中止或终止的,哔哩哔哩有权视情况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对开发者账号予以限制);
(4)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哔哩哔哩另有说明外,哔哩哔哩无须向您和/或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 反商业贿赂
您应确保您及您公司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关联UP主),不得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主体间接地向哔哩哔哩或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主体的管理人员以及一般员工)、以及有权力/权利或有能力影响您与前述主体之间交易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财物及其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现金、股票、股权、旅游、招待、宴请、娱乐活动)。如有违反,哔哩哔哩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及本服务,如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哔哩哔哩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十二、 其它
1. \n如您就本服务与哔哩哔哩另行签署了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冲突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3. \n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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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年【09】月【15】日
\n\n生效日期: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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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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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准入要求
\n(1) 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
\n(2) 信誉良好,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未在失信名单中;\n
\n(3) 已注册哔哩哔哩开发者账号;
\n(4) 其他哔哩哔哩要求的入驻条件。
\n(1) 提交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有效期需在一个月以上;
\n(2) 提交哔哩哔哩提供的《入驻承诺函》,请填入必要信息并加盖开发者公章;
\n(3) 营业执照及承诺函信息应与输入信息一致,如信息不匹配将导致开发者账号申请被驳回;
\n(4) 营业执照及承诺函所载信息应完整且清晰可辨(无反光、遮挡、缺边角、水印、证件套、logo等);
\n(5) 营业执照及承诺函请务必上传彩色版,如黑白版请务必加盖彩色公章;
\n(6) 其他哔哩哔哩提出的入驻事项。
\n\n
三、 关联应用
\n(1) 应用名称仅支持中文、英文及阿拉伯数字,不能使用特殊字符、生僻字;\n
\n(2) 应用名称、应用介绍等信息应简洁、准确,不存在语义不清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如信息不明确将导致关联应用申请被驳回;
\n(3) 应用官方链接应完整,可在浏览器中直接打开;
\n(4) 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应具有一致性、关联性,并应与实际提供的功能一致,如信息不匹配将导致关联应用申请被驳回;\n
\n(5) 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不得含有商业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维码、网址、邀请码、社交账号、促销、特价等;
\n(6) 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他人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或存在侵犯他人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n(7) 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不得冒用哔哩哔哩名义,或未经哔哩哔哩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哔哩哔哩”“bilibili”等哔哩哔哩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
\n(8) 应用图标应完整且清晰可辨(无反光、遮挡、缺边角、水印、证件套、logo等);\n
\n(9) 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社区公约》及其他哔哩哔哩的审核规范,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适宜出现的内容;\n
\n(10) 其他哔哩哔哩要求的关联应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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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放平台使用规范
\n(1) 不得滥用接口能力,如擅自在关联UP主的账号内上传、发布未经授权的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内容,或以关联UP主名义对外发布评论、弹幕、私信等信息;
\n(2) 不得以诱导、要求、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与哔哩哔哩用户的关联关系;\n
\n(3) 关联UP主有权随时选择中止与开发者的关联关系或更换其他开发者,开发者不得以诱导、胁迫等方式阻止关联UP主行使其合法权益;
\n(4) 不得泄露关联UP主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ID、粉丝数、主页访问情况)、稿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稿件源文件、稿件发布数量、弹幕、转评赞情况等)等任何信息,或实施其他侵犯关联UP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n(5) 关联UP主要求删除用户数据的,不得拒绝或擅自保留全部或部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匿名化或去标识化后的信息);
\n(6) 其他违反开发者与关联UP主之间就使用哔哩哔哩开放平台服务相关书面约定的行为。
\n(1) 诱导、要求、胁迫关联UP主或冒用关联UP主名义要求他人使用或宣传哔哩哔哩开放平台以外的平台;
\n(2) 未经哔哩哔哩书面许可,自行使用或推荐、介绍他人使用任何插件、外挂等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哔哩哔哩服务或系统;\n
\n(3) 不得泄露开发者在使用哔哩哔哩开放平台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者与关联UP主的代理关系、开放平台数据等;
\n(4) 冒用哔哩哔哩名义(包括以“官方合作”、“官方认证”等暗示与哔哩哔哩存在任何关系的名义)或以任何名目收取额外费用、骗取财物、进行UP主招募、寻求商业合作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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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违规处理
\n(1) 因开发者未能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3款约定提供优质的开放平台支持服务,导致哔哩哔哩于当月收到【3】次关联UP主投诉;
\n(2) 哔哩哔哩发现或哔哩哔哩收到相关材料表明开发者存在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经哔哩哔哩判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n(1) 因开发者未能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3款约定提供优质的开放平台支持服务,哔哩哔哩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收到【3】位关联UP主投诉;
\n(2) 哔哩哔哩发现或哔哩哔哩收到相关材料表明开发者存在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经哔哩哔哩判断已经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n(3) 哔哩哔哩发现或哔哩哔哩收到相关材料表明开发者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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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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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重新入驻
\n开发者退出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后,如再次申请入驻,条件如下:
\n(1) 因第六条第1款退出且不存在违规情形的,满足准入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n(2) 因第六条第2款被清退且不存在违规情形的,满足准入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n(3) 因第六条第3款被清退的,满足准入条件后,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可独立判断是否准予重新申请入驻。
\n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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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年【07】月【22】日
\n\n生效日期: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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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范概述
\n\n1. 本规范适用于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的所有开发者。
\n\n2. 本规范是基于《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社区规则》以及其他书面协议和/或哔哩哔哩发布的相关协议规范(以下统称“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制定,与其是不可分割的;同时,哔哩哔哩不时发布的相关协议、规则等也是本规范的一部分,您应同时遵守本规范、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及前述相关协议、规则等所有条款。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n\n3. 本规范用语与《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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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准入要求
\n\n1. 开发者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应满足下述条件:
\n\n(1) \n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
\n\n(2) \n信誉良好,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未在失信名单中;
\n\n(3) \n已注册哔哩哔哩开发者账号;
\n\n(4) \n其他哔哩哔哩要求的入驻条件。
\n\n2. 开发者入驻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应根据哔哩哔哩指示、流程完成下述手续:
\n\n(1) \n提交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有效期需在一个月以上;
\n\n(2) \n提交哔哩哔哩提供的《入驻承诺函》,请填入必要信息并加盖开发者公章;
\n\n(3) \n营业执照及承诺函信息应与输入信息一致,如信息不匹配将导致开发者账号申请被驳回;
\n\n(4) \n营业执照及承诺函所载信息应完整且清晰可辨(无反光、遮挡、缺边角、水印、证件套、logo等);
\n\n(5) \n营业执照及承诺函请务必上传彩色版,如黑白版请务必加盖彩色公章;
\n\n(6) \n其他哔哩哔哩提出的入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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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应用
\n\n1. 开发者在哔哩哔哩开放平台中关联并接入的应用程序,应根据哔哩哔哩指示、流程,提交关联应用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名称、应用图标、应用介绍、官方链接等,具体以关联应用页面为准。
\n\n2. 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中关联并接入的应用程序,应满足下述条件:
\n\n(1) \n应用名称仅支持中文、英文及阿拉伯数字,不能使用特殊字符、生僻字;
\n\n(2) \n应用名称、应用介绍等信息应简洁、准确,不存在语义不清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如信息不明确将导致关联应用申请被驳回;
\n\n(3) \n应用官方链接应完整,可在浏览器中直接打开;
\n\n(4) \n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应具有一致性、关联性,并应与实际提供的功能一致,如信息不匹配将导致关联应用申请被驳回;
\n\n(5) \n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不得含有商业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维码、网址、邀请码、社交账号、促销、特价等;
\n\n(6) \n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他人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或存在侵犯他人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n\n(7) \n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不得冒用哔哩哔哩名义,或未经哔哩哔哩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哔哩哔哩”“bilibili”等哔哩哔哩享有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
\n\n(8) \n应用图标应完整且清晰可辨(无反光、遮挡、缺边角、水印、证件套、logo等);
\n\n(9) \n应用名称、图标、简介等对外展示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社区公约》及其他哔哩哔哩的审核规范,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适宜出现的内容;
\n\n(10)其他哔哩哔哩要求的关联应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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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放平台使用规范
\n\n1. 开发者不得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本规范、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以及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和/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n\n2. 开发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经营执照、关联应用资料等。如开发者的入驻资料发生变更,开发者应立即重新提供或补充提供。
\n\n3. 向关联UP主提供服务的开发者应规范经营,提供优质的开放平台支持服务,不得超出关联UP主授权提供开放平台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n\n(1) \n不得滥用接口能力,如擅自在关联UP主的账号内上传、发布未经授权的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内容,或以关联UP主名义对外发布评论、弹幕、私信等信息;
\n\n(2) \n不得以诱导、要求、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与哔哩哔哩用户的关联关系;
\n\n(3) \n关联UP主有权随时选择中止与开发者的关联关系或更换其他开发者,开发者不得以诱导、胁迫等方式阻止关联UP主行使其合法权益;
\n\n(4) \n不得泄露关联UP主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ID、粉丝数、主页访问情况)、稿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稿件源文件、稿件发布数量、弹幕、转评赞情况等)等任何信息,或实施其他侵犯关联UP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n\n(5) \n关联UP主要求删除用户数据的,不得拒绝或擅自保留全部或部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匿名化或去标识化后的信息);
\n\n(6) \n其他违反开发者与关联UP主之间就使用哔哩哔哩开放平台服务相关书面约定的行为。
\n\n4. 开发者应遵守哔哩哔哩开放平台的运营规则,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n\n(1) \n诱导、要求、胁迫关联UP主或冒用关联UP主名义要求他人使用或宣传哔哩哔哩开放平台以外的平台;
\n\n(2) \n未经哔哩哔哩书面许可,自行使用或推荐、介绍他人使用任何插件、外挂等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哔哩哔哩服务或系统;
\n\n(3) \n不得泄露开发者在使用哔哩哔哩开放平台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者与关联UP主的代理关系、开放平台数据等;
\n\n(4) \n冒用哔哩哔哩名义(包括以“官方合作”、“官方认证”等暗示与哔哩哔哩存在任何关系的名义)或以任何名目收取额外费用、骗取财物、进行UP主招募、寻求商业合作等行为;
\n\n5. 因开发者行为使得哔哩哔哩和/或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因此直接或间接地遭受了任何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名誉损失以及哔哩哔哩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或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者未妥善解决与关联UP主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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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违规处理
\n\n1. 开发者存在以下情形,视为一般违规。一经查证,哔哩哔哩将对开发者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或经2次警告后仍未采取补正措施的,哔哩哔哩有权对开发者账号进行限时封禁整改,累计出现两次一般违规行为视为严重违规:
\n\n(1) 因开发者未能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3款约定提供优质的开放平台支持服务,导致哔哩哔哩于当月收到【3】次关联UP主投诉;
\n\n(2) \n哔哩哔哩发现或哔哩哔哩收到相关材料表明开发者存在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经哔哩哔哩判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n\n2. 开发者存在以下情形,视为严重违规。一经发现哔哩哔哩有权随时对开发者予以限时封禁、永久封禁或清退处理,如开发者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哔哩哔哩有权保留相关证据并上报相关部门。
\n\n(1) \n因开发者未能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3款约定提供优质的开放平台支持服务,哔哩哔哩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收到【3】位关联UP主投诉;
\n\n(2) 哔哩哔哩发现或哔哩哔哩收到相关材料表明开发者存在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经哔哩哔哩判断已经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n\n(3) \n哔哩哔哩发现或哔哩哔哩收到相关材料表明开发者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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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退出机制
\n\n1. 开发者可通过哔哩哔哩指示、流程退出哔哩哔哩开放平台。
\n\n2. 如开发者未通过哔哩哔哩的定期评估,哔哩哔哩有权随时对该开发者采取限时清退处理。
\n\n3. 如开发者存在本规范约定的严重违规情形,哔哩哔哩有权随时对开发者予以限时封禁、永久封禁、清退、禁止重新入驻等处理。
\n\n4. 开发者应根据本规范、哔哩哔哩平台服务条款以及哔哩哔哩要求完成退出/清退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或返还通过开放平台获取、产生的用户数据以及运营数据(包括包含上述数据的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资料文件或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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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重新入驻
\n\n开发者退出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后,如再次申请入驻,条件如下:
\n\n(1) 因第六条第1款退出且不存在违规情形的,满足准入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n\n(2) 因第六条第2款被清退且不存在违规情形的,满足准入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n\n(3) 因第六条第3款被清退的,满足准入条件后,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哔哩哔哩开放平台可独立判断是否准予重新申请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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